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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中国无锡太湖博览会(以下简称太博会)将于2006年9月举行,本届太博会以“创新、创造、创业”为主题,充分展示
“开放之城、活力之都、灵秀之地”的城市形象和“太湖明珠”的风采,提升城市品位和知名度,为加快无锡现代化建设和国际化进程、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山水名城、争创江苏省“两个率先”的先导区和示范区作出贡献。
中国无锡太湖博览会已举办三届,在国内外享有一定知名度,本届太湖博览会以经贸活动为主。届时人流涌动,宾客云集,八方商旅纷至沓来,为扩展单位的社会影响力构筑了极好的平台。根据《中国无锡太湖博览会市场化运作方案》的要求,组委会办公室向社会公开征集本届太湖博览会路灯杆旗幡、宣传画等广告的发布单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标内容:
1.无锡市区(太湖广场、三阳广场、火车站广场、体育馆广场等)气球广告发布。市区气球广告每只不低于1500元/只(含制作成本和发布费用),预计共发布120只左右,上述广告的发布期限约7天左右。
2.无锡市区主要路段旗幡广告发布,发布期以月为单位,到11月30日,每杆租金每月不低于200元(不含制作、安装、和发布等费用),城管局收取灯杆旗4元/天·杆。
3.第四届太博会宣传画一套2张,每张5/6画面用于太博会宣传,1/6画面用于广告宣传。每张宣传画印刷1.5万张,一套印制计3万张,中标单位承担制作费用以外还需向组委会提供不低于6万元的发布费用。太博办负责在市区发放。
4.太博会活动指南。本活动指南为大16K本,印刷1万本,内容约50页,其中用于发布广告8页左右,中标单位承担制作印刷等费用以外还需向组委会提供不低于3万元的发布费用。
5.太博会活动期间用袋。太博会活动期间需要手提纸袋5千只,外观1/2以上为太博会宣传画,其余部分为广告,纸袋整体画面应当美观,内容应当健康,制作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交太博会组委会发布费用不低于3万元。
中标人所发布的广告的内容和形式应当健康向上,并且应当经本届太博会组委会办公室同意方可实施。
二.投标人资质
具备广告发布资格,承担完成招标项目能力、资信及业绩良好,通过工商、税务年检的法人单位。
三.投标方式
投标单位应当制作标书,标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单位的相关资质证明;
3.投标价格以及为实现投标价格而制定的销售方案;
气球、路灯杆广告、宣传画、纸袋以整体为竞价。
4.投标单位承诺具有良好信誉和履行合约的能力以及在投标、履约过程中遵守法律的书面保证。
四.投标要求
资金要求: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需缴纳保证金2万元(未中标单位在开标后一天内归还投标单位,中标单位保证金暂不归还转为履行合约的信誉保证金),中标单位在获得中标资格两天内必须与组委会办公室签约并支付全部中标金额的60%,否则组委会办公室将取消其中标单位资格、没收该单位的保证金并有权进行重新招标。按照合同要求中标单位在广告发布期之前15天必须向组委会办公室支付剩余的40%资金。未有违约行为的,中标单位的信誉保证金2万元将在广告发布结束后三天内归还中标单位。
五.其它规定:
1.投标人之间不得串通投标价格;
2.投标人不得对招标人员行贿以获取相关不得公开的信息;
3.未经组委会办公室批准,中标单位不得向其它单位转让中标资格;
4.投标单位应对广告发布现场环境及位置作事前了解;
5.本招标内容对中标人在中标后仍具有约束力;
6.上述投标应分别制订投标书。
六. 投标地点及截止日期
投标地点: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国联大厦1714室
投标截止时间:2006年8月10日11∶00时整
七. 中标单位公布时间及地点
在各投标单位投标以后,组委会办公室将组织领导和专家对各个投标单位的投标方案进行评议,并最终确定中标单位。组委会办公室将于2006年8月11日下午16∶00在国联大厦17楼1701室公布中标单位,请各个投标单位准时出席。
八. 垂询方法:
地 址:无锡市国联大厦1714室
电 话:0510 8283
0058
传 真:0510 8283
0078
网
址:http://www.taihu-expo.com
电子信箱:taihu-expo@hotmail.com
(MSN)
九. 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中国无锡太湖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所有。组委会法律顾问:无锡崇安律师事务所孙建波律师。
特此公告。
中国无锡太湖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
2006年8月9日
Word文档下载:关于旗幡、宣传画等广告发布单位招标公告
相关链接:关于本届太博会场馆布置招标公告 |